忏悔录 人谁无过 过而能改 善莫大焉

我对妻子三丫的愧疚,终生无法弥补我将永远怀念她

 

她为我、为我们这个家操劳了一生,孝敬老人,哺育女儿,省吃俭用,任劳任怨……而我又对她做了什么?打骂、冷漠、背叛、欺骗…… ——作者

本文作者的妻子三丫(左)于上世纪60年代与朋友的合影

本文作者三十多岁时的标准照


  我借《新文化报》的“扪心”栏目,以心灵深处的哀痛,来反思我的大半生,对我的妻子表示真心的忏悔,以告慰她的在天之灵,求得她的宽恕和原谅。


  我写的这篇稿件,只是草稿,也不正规,因为写作水平有限,我只能以真实的故事来表达想说的话。我今年已经65岁了,头脑也不是那么清醒,大约用了两个月的时间才写完这篇稿件,想点儿写点儿,思绪很乱,写得也很乱……


  今年春天,我家装修房子,在整理书籍、信件时,我翻出一封发黄的遗书,是我妻子临终前留给我的。


  “海金:我的病很重,不一定有多长时间活头儿了。我们住的两室一厅给你留下。两个女儿的婚事都已经办完(我们一共有三个女儿,大女儿已经结婚),不用你操心了。我走后,你要照顾好你自己……”


  接下来,她列举了在她病重期间谁给拿的钱数、借的钱数,还清了多少,还有多少没还上……


  在妻子去世8年之后重新看这封遗书,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。她当时被病痛所折磨,不能吃,不能喝,只靠药物、营养液维持生命,最终离开了人世。她死前唯一牵挂的人就是我……


  在这所空荡荡的房子里,我一个人静下心来反思我们三十多年的共同生活经历,想起了很多往事。我的妻子为人善良,生活俭朴,勤劳能干,孝敬老人,关爱子女,为我付出了毕生的情感和心血。我却不珍惜她,做出了一桩桩、一件件对不起她的事,心里实在是愧得慌。我永远都没有机会以实际行动补偿她了。


  贫困夫妻


  我和三丫(妻子的小名)是在1968年结婚的。那时,我们两家都住在双阳县奢岭公社五星大队。我家中有年迈的父母,他们都七十多岁了,已不能再到生产队干活。在我的记忆里,我家一直缺吃少穿,生活困难。我从来没有穿过买来的成衣和鞋子,都是母亲在煤油灯下一针一线做成的,穿坏了,补上又穿。为了生计,1966年春天,才19岁的我不得不到长春市里打工,挣钱养家糊口。那时,我的一个姐姐和一个哥哥都结婚了,住在外地,我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支柱。记得我进城那天,穿的是母亲为我做的一条“趟绒”裤子、一双千层底布鞋,背着一床母亲结婚时用的粗布麻花被面的被子。


  我进城打工,留下父母无依无靠,没人照料。就在我走后不久,三丫就开始到我家帮助二老干活——侍弄园田、洗衣做饭等。三丫比我大三岁,她的父母与我的父母关系处得好,两家的来往比较多。


  我当年放假回家时,听两位老人说起三丫照料他们的事情,很受感动。母亲非常喜欢她,多次劝我:“三丫是个好姑娘,又勤快又朴实,你和她好好相处吧!”本来,我对三丫没有什么感觉,但我觉得自己不在家,父母需要有人照顾,也就不冷不热地答应了。


  我们相处了一年多。三丫经常给我写信,鼓励我安心工作,家里的事情交给她就行了。就这样,我们之间没有花前月下的卿卿我我,甚至连个手都没拉过,更谈不上什么爱情,我的父母就急着催促我们结婚。


  当时农村的风俗是男方订婚娶媳妇得给女方家过彩礼,结婚时得买木制的上面镶嵌着花瓷砖的炕琴(放在炕上的柜),而三丫放弃了世俗的观念,一切从简,彩礼、炕琴……她什么都不要,一点也没有嫌弃我这个贫困的家庭。我们只买了一对木箱子,就于1968年5月1日在我家那间破旧的草房里结婚了。那年我21岁,她24岁。当时我很感动,她是大队的妇女主任,在农村也算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,嫁给我这个穷小子让她多没面子啊!可她不看重这些。


  贤内助


  婚后,一切家务和照顾二位老人的活儿都由三丫一人承担了,她还得东奔西跑忙于大队的工作,可她从不说一声苦,道一声累。


  1971年,我母亲病重期间,卧床不起,拉、尿都在床上,吃饭得一勺一勺地喂,被褥天天得换洗。这些活儿都由三丫一个人包了,她比我这个做儿子的都孝顺。由于我工作在外地,只能在节假日休息的时候回家,也帮不上她什么忙,又匆匆地走了。母亲病危的时候,三丫还亲手给做了寿衣,买了棺材,从母亲病重到最后咽气,一直都是她在守候着,让我暗自惭愧。


  1972年初,我的二女儿才一岁多,就因感冒高烧,得了肺炎。夜里,三丫一个人抱着孩子跑了15里路,到公社卫生院(现在的镇卫生院)就诊。经医生检查,孩子病情危重,医生要求转到大医院救治。她又当夜抱着孩子在公路上拦截一辆货车,来到长春,到单位找我。我们又急切地赶到长春市儿童医院。女儿经过一周的治疗,病情好转了。


  二女儿有病这事,让我感到妻子一个人领着一家老小在农村生活太不容易了,我必须把他们接到城里来。二女儿住院期间,家里还有我的老父亲和4岁的大女儿没人照顾。


  在1972年末,在组织的帮助下,我将全家接到城里,买了一间房子,把家安顿下来。当时我已在长春制药厂的机关工作,厂里给三丫安排在制药车间当工人。


  两记耳光


  来到城里后,三丫在工作之余,对我父亲照顾得特别周到。父亲好喝两口酒,吃饭前三丫总是把酒热好,每顿饭都给父亲单独炒个菜,让他吃小灶。我在西屋给父亲搭了个小炕,三丫每天晚上都把小炕烧得热乎乎的,仅有一次……我现在想起来,真是追悔莫及啊!


  那是1973年冬天的一个夜晚。那天,我下班后,去朋友家玩麻将,到夜里11点才回家。到家后,我推开我老爹的屋门看,见他在炕上靠着墙、披着被坐着。我问他怎么不睡觉,他却一声不吭。我就用手摸一下炕,感觉是凉的。这时我的气忽地上来了,转身回到我们屋里,没等问清情况,就将正在熟睡的三丫从被窝里薅出来,“啪啪”就是两记耳光。我还边打边问:“你为什么不给爹烧炕,让爹不能睡觉?”她就哭着解释说:“烧了!是天气没有风,烧炕不进烟火……”


  就在这时,我老爹光着脚,手里拿着棍子过来,抓住我就打,并说:“这炕不热,不能怪人家三丫,是天气没有风,烧炕不进烟还倒烟!”老爹又骂我一通,这场风波才算平息。


  三丫满腹委屈,哭得很伤心。冷静下来,我深感内疚,都怨我脾气暴躁,不问青红皂白,将三丫眼眶打得青紫,眼睛充血。当天夜里,我用自行车将三丫送到医院治伤。


  “彩旗”飘飘


  多年的操劳,使三丫积劳成疾,经常浑身疼痛,可她就是不去医院就医,生怕花钱,只是吃点止痛药应付。她省吃俭用,从来不舍得乱花一分钱。女人用的化妆品,她从来没买过。家里人穿的衣服和鞋(我除外),都是她亲手做的。有一次,大概是1984年吧,我俩开工资的第二天,她拿着工资和同事上街买日常用品,把我俩的工资——一共四百多元钱都丢了。她回家就哭,上了很大的火。我劝她:“丢就丢吧,别上火。”第二天,我就向同事借了500元钱交给她。为这事,她捶胸顿足,自责不已,哭了好几天。


  我当上车间主任以后,总找各种理由少回家、不回家。特别是我到药厂所属的经贸公司当上经理以后,家里的经济条件好转了,生活安逸了,我对家庭和她更是懒于付出,疏于维护。在1985年至1995年这10年间,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,我竟在外面交了一个“女朋友”,也就是情人吧!女朋友逼我离婚,我也鬼迷心窍地产生过和三丫离婚的念头,总是看她什么都不顺眼,经常对她冷眼相看,恶语相向。后来经过反复思考,我觉得这样扔下她和两个女儿(我父亲已于1985年去世,终年86岁;大女儿已成家)于心不忍,就维持了现状。那10年间,我的生活有如当时社会上流传的那句顺口溜一样,家里“红旗”不倒,外面“彩旗”飘飘。而我却不以为耻,反以为荣。


  身陷囹圄


  天作有雨,人作有祸。从自然现象到人类社会,有很多变化和祸事都是“作”出来的。1995年下半年,正当我的事业和“爱情”都一帆风顺的时候,我突然被亲属、朋友的贩卖毒品案牵连进来。虽然我没有亲自去卖毒品,但与亲属、朋友关系密切,怎么也脱不了干系,被公安机关逮捕入狱,最终以“贩卖毒品罪”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。


  生活的突变使我在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打击,陷入了痛苦的深渊中,一度产生了不想再活下去的念头,几次自杀未遂。


  这里还有个插曲,在我被抓走的第二天,三丫到我办公室收拾东西时,在抽屉里发现一个写有我那个“女朋友”名字的存折,才知道了我的婚外情。此前,三丫还一直蒙在鼓里。当时我被关在铁北看守所,三丫来探视我时问起这事,我承认了。三丫深受伤害,扔下一句“你挣钱都给别的女人花了,我不再管你”,哭着走了。


  但是,善良的她怎么会不管我呢?在一审判决下来的时候,我的妻子三丫对我的事情还抱有一丝幻想,她不相信我会“贩卖毒品”,她认为那是亲属和朋友干的,我是受他们牵连的。为了救出我,她到处找有关人员说理,宁可自己不吃不喝,也要请有关人员到酒店、歌厅,请客、陪客。她哪里去过酒店、歌厅这样的地方啊!可为了我的“冤屈”,她宁肯蹲在酒店、歌厅的走廊或角落里,等客人吃喝玩乐够了,她去给买单,还得赔笑脸,真是难为她了。那段难熬的日子里,她每天以泪洗面,能走的关系都走了,能花的钱都花了,又请来律师为我辩护,结果还是事与愿违,二审维持原判。


  我1995年“进去”,1997年开始正式服刑,2004年12月(因我表现好,多次减刑)出来,一共有9年的时间。在这漫长的9年里,她不顾劳累,每个月都从长春到公主岭监狱探视我,从不间断。一直到2004年6月,她病情加重,起不来了……


  能定期看到她,成了我活下去的精神支柱。她总是劝导我,安慰我,让我别做傻事,坚强地活下来,好好改造。她每次来,都对我说:“家里需要你,我和孩子们一定等你回来。”她每次来看我,都带些好吃的水果等食品。看得出来,她是强压着内心的痛苦,面带笑容地安慰着我。每次她走后,看到她那疲惫的身影,我很是心酸,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悔恨不已。我出来以后才知道,她为了“捞”我,已经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,还借了外债。为了维持家里的日常花销,她把心爱的金戒指都卖了。退休以后,她还去一家饭店打零工——打扫卫生、刷碗刷筷……


  她是2001年发病的。女儿们带她到医大二院先后两次进行检查,确诊为乳腺癌晚期。因为家里没有钱,她想放弃治疗。女儿们劝她:“妈妈,为了这个家——为了爸爸回来能有个家,你一定要治疗……”就这样,她先后做了两次手术,但都没有好转,而且癌细胞已转移到淋巴,无法治愈了。


  即使在病重期间,她也坚持每个月在女儿的陪同下来探视我。可我就是没察觉到她患了癌症,以为她只是身子骨弱,没有想到她会得这么大的病。看到我时,她还像往常那样嘱咐我,安慰我。她叮嘱女儿们不要将她的病情告诉我,怕我知道后惦记,不安心改造。


  2002年手术后,她住了半个月院,刚出院就来看我了,并且绝口不提她有病的事。有一次女儿给说漏了,我才知道她得了癌症。她对我说:“这个癌症死不了人,手术后就没事了。你好好在这里改造,早点回去就行了。”


  还有一件事,令我每每想起都泪流不止。两次手术后,家里早已没钱看病,该借的也借遍了,于是她拒绝继续治疗。本来,她可以把房子卖了,继续治病,至少可以多活一段时间,可她坚决阻止孩子们卖房给她看病,执意把房子留给我,让我出来后能有个安身之所……


  2004年6月之前,她每个月都来看我一次,从7月份以后就不再来了。我心里发慌,担心她出事,每次都追问女儿们:“你妈呢?她咋没来?是不是病重了?”女儿们搪塞我说:“我妈恢复得挺好,在家看外孙子呢,没时间来了。”


  2004年9月14日,拒绝继续治疗,受尽了病痛折磨的我的妻子三丫,终于被病魔夺去了生命,时年59岁。


  一个人的家


  直到2004年12月我从里面出来,才知道家里发生的一切,这时三丫已经去世3个月了。就在我回家的当天,去接我的女儿们、亲朋们有十多个人,来了三辆轿车,可就没有我的妻子三丫出现。我问女儿们:“你妈怎么没有来呢?”她们说:“妈在家看小外孙,等你回家呢……”


  终于出来了!我由于高兴,也就没有多想,相信了女儿们的话。到长春后,大家安排我在酒店吃完饭、洗完澡后,我才上楼回家。一进屋,还没等脱鞋,我就觉得异常,屋里是空的,没有人应声。一种不祥的预感袭上心头,我的腿开始发软,站立不住。女儿们忙围上来,把我扶到卧室,对我说:“爸,别上火,妈走了!”


  直到这时,女儿们才慢慢地向我诉说她们母亲的所有情况。我听了之后,头脑一片空白,悲恸欲绝。怎么会是这样呢?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?她的命怎么会这么苦?老天为什么这么对待我们?我瘫倒在床上,什么话也说不出来,绝望的心情无以言表。说实在的,如果早知道她已经不在人世了,我就不回来了,宁可在监狱里度过余生。


  女儿们告诉我,母亲临终前对她们千叮咛万嘱咐:“等你爸回来好好照顾他吧!只要他好好地活着,我就放心了。房子给你爸留下……还有,我给你爸写了一封信……”


  听到这些话后,我真是万分难受、无地自容。我对不起她,就是去了阴间也无法面对她啊!她为我、为我们这个家操劳了一生,孝敬老人,哺育女儿,省吃俭用,任劳任怨,付出了全部的心血,受尽了人间的苦痛,却无怨无悔地走了。而我在与她共同生活的几十年里,又对她做了什么?打骂、冷漠、背叛、欺骗……给予她的温暖实在太少、太有限了。我在家时,她虽然身体比较弱,却没有什么要命的病,都是因为我“进去”了,她上了一股急火,才得了乳腺癌。“这个病是从火上得的”,连大夫也这么说。是我害死了她!


  如今,三丫已经去世8年。在这8年里,我一直一个人在她留给我的房子里生活。由于她在世时,家务活都由她承担,什么都不用我干,所以我至今做饭时都是笨手笨脚,拿东落西。就在前不久,我做饭时由于忘了关煤气,酿成了火灾,不但损失了好几千块钱,还险些把自己烧死。女儿们多次劝我:“爸,你找个人成家吧,也好照顾你。”我说:“不找了,我一个人挺好。”其实,这8年里,我一直都生活在对妻子的愧疚中,无法自拔。我会永远怀念她。


  海金


标签: 欺骗 愧疚

作者:喃喃 分类:爱人 浏览:1389 评论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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