忏悔录 人谁无过 过而能改 善莫大焉

为了逃离精神病妻子,我骗她离了婚

 

1986年,本文作者在舒兰矿务局职工大学工作时的照片,当年50岁

    我今年77岁了,这一生,像个五味罐,酸甜苦辣,啥滋味都尝过了。最让我回味的,是亡妻王淑清。她是不一般的妻子,是伟大的母亲,也是可怜的女人。如今,她去世9周年纪念日又到了,我和她的一切,像演电影一样,又浮现在眼前。

我的哀悼

  2004年初,淑清得了子宫癌,在吉林市住院。我得到消息到医院去看她。她看见我时脸色大变,支撑起身来,要与我拼命的样子。我只好把给她看病的钱交给大儿子。我去过几次,她都不愿意与我见面。她连我要与她多见几面的机会都不给,悲哀啊!大儿子告诉我,是她自己掏一万元钱交的住院费,而这一万元钱是她推小车收破烂积攒下来的。她这么做,是为了减轻儿女的负担……

  同年8月3日,是我最悲痛的一天,淑清离开了人世。在火葬场,亲友、儿女为她默哀,我则成了不理智的疯子,号啕大哭,悲痛欲绝,若不是有人拉着我,说不定我会一头撞死,与她同去。当她的遗体被送进焚烧炉的那一刻,我觉得天昏地暗,晕倒在地,醒来已躺在长凳上,可泪水还像泉水般往外流,地面湿了一片。我捶胸顿足,悲痛不可遏制:“淑清啊!难道你真的就这么走了吗?你受了一辈子苦,遭了一辈子罪,没享过一天福,我欠你太多、太多了!对不起你啊!”

  人们都说,妻子去世,送灵、上坟、烧纸都是儿女的事,丈夫不应出面。我哪管这些,每到她周年祭,我都带儿女去火葬场,请出她的骨灰盒,跪地烧纸、磕头、叨念。这样,我也觉得弥补不了自己的过失。我又以她生前的经历为题材,写了8集电视连续剧,托人拿到北京去找婆家。也许是我的水平不够吧,最终稿子又拿回来了,至今我还珍藏着。

  我对亡妻这么念念不忘,不知底细的人怎么会想到:淑清是我的前妻,她去世时我们已经离婚19年了。

甘苦与共,恩爱夫妻

  我和淑清曾是恩爱夫妻。1955年,我从乌拉街永吉师范毕业,被分配到永吉县大绥河公社中心小学当教师。1958年,经人介绍,我与淑清相识。她虽是农村姑娘,仅小学毕业,却写得一手好字,偶尔还能写出几句诗。我当时一无所有,可她没有嫌弃我,两个人的行李搬到一块,就算结婚了。

  1961年,国家出台政策,年轻的中小学教师可以考师范大学,伙食、课本、医疗等一切全是公费。淑清鼓励我:“多好的机会!你报考吧!”我说:“我若考上走了,你咋过?”她一笑,说:“我咋过不用你管,你能考上就行。”于是,我报考了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。结果,我还真被录取了。

  我上学念书,家里没有了经济来源,淑清带着孩子搬到她的老家———治新屯,借住在她大姐家的西厢房里,省下了租房钱。她又到永吉县石灰厂捡石灰块儿卖钱,贴补家用。她每月都给我写信。秋天天凉,她给我邮来新织的毛衣。

  我在北京师范大学念书不到一年,就得了肺结核病,学校令我休学一年,回家休养。我回到家里,看见淑清面目漆黑,身子清瘦,手被石灰块儿烫得没了皮,心里很不是滋味,想自己还得再念5年才能大学毕业,她还得受多少苦、遭多少罪啊!

  在淑清的精心照料下,一年以后,我病好了。可我没有去复学,而是向县教育局申请,还到大绥河中心小学当教师。我又参加了函授学习,最终在吉林省教育学院中文系本科毕业。这是后话。

  淑清是个特别勤劳的人,操持家务一刻不闲,对我和孩子照顾得非常周到,对自己却很刻薄。一件上衣穿了十多年,她说啥也不换新的。每当吃饭时,她都是等着我和孩子吃饱喝足下桌之后,才肯上桌吃,剩下什么吃点什么。1962年闹饥荒,凡是能吃的东西她都给我和孩子吃,自己往往只喝些汤水。因此,她全身浮肿,还得了心口疼病。

  我从北京师范大学回大绥河公社中心小学工作一年多,淑清就得了胸脊骨质增生,不久就全身瘫痪,卧床两三年。为了给她治病,我不遗余力,不惜一切,求人抬着她上下汽车、火车,跑遍了吉林市大小医院,最后在吉林市中心医院住院半年,经过手术才治好了她的病。她能走路了,但是她的骨缝里却嵌上了特制的钢片。她住院时我根本没有几个钱,住院费2500元,只好打欠条了,从我工资里扣还。后来扣还了16年,还差400元,医院给减免了。

祸不单行,精神崩溃

  因为我在大绥河公社中心小学工作小有成绩,1965年上级调我到永吉十六中工作

  (仍在大绥河)。谁知这竟是我最不幸的一段历史,也是我和淑清痛苦生活的开端。

  1966年,“文革”在全国爆发。我们学校的学生们变成了红卫兵,穿着绿军装,戴着红袖标,老神气了。教师们也借了光,跟随红卫兵串联到北京及全国各地。可是串联回来不久就酿成了两派斗争,吉林市的一派是“造反委员会”(造委会派),受军方支持;另一派是“八三一”(妖派),不受军方支持。两派斗争激烈,经常发生武斗。我是妖派战斗队里的一个小头目。

  后来,军方成立校革委会,造委会派掌握了实权,妖派凡有头有脸的人都受到了批斗,我也难辞其咎,被校革委会抄了家。他们没搜到什么有“价值”的东西,却拿走了我的全部书籍和诗稿。诗稿中有这样一句诗:“队长的手,是伟大的手,日月星辰跟他走。”我写这句诗的意思是:用夸张手法,赞颂劳动人民改天换地的伟大精神和力量。可这句诗却被他们抓住了把柄,说我把劳动人民写成妖精,把日月星辰都掠走了,是丑化、诬蔑劳动人民。

  欲加之罪,何患无辞。他们把我的诗稿打成大毒草,给我脖子挂上“反革命黑干将、炮制大毒草的修正主义分子”的牌子,让我站在学校大门口“站岗”,又拉上汽车满街游斗……

  我被关在在黑屋子里,淑清给我送饭。我发现她的精神有些异样,与以往判若两人。她双眼呆滞,语无伦次,我预感到有些不妙,就劝她要想开点,一切都会过去的。

  家庭贫穷,吃苦受累,她都认了。但如此折磨她的亲人,她是无法忍受的。在她看来,亲人的安危比她的生命更重要。我是啥样人,她最清楚。我3岁没了父亲,在苦水里泡大,念书时什么都是国家供给,对党对国家对人民感恩戴德,无限忠诚。可现在,我却被戴上了反革命的帽子,她无论如何也想不通。但在那个无限上纲上线、残酷斗争、无清打击的特殊年月,上哪儿说理去?她欲哭无泪,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折磨。

  中国有句老话:“屋漏偏遭连夜雨,行船又遇顶头风。”像是命中不济,老天安排,不幸的事,一件接一件。我的事已经很不幸了,谁知还有更大的不幸接踵而来,而且都压在淑清一个人身上了。

  就在我劳动改造的几个月里,从大庆传来淑清母亲患肺气肿去世的噩耗,紧接着没多久,又传来她妹妹患肺结核不治身亡的噩耗。我们结婚之后,她母亲就从治新屯老家到大庆投奔她妹妹去了。她父亲早逝,没有兄弟,只有母亲和姐妹,淑清与她们的感情特别深。她是个坚强的人,宁折不弯,这样的人往往经受不住重大打击,接二连三的不幸,像万钧重锤砸到她头上,击得她心肝俱裂,五脏俱焚。她的精神崩溃了。

  突然有一天,她失踪了。我和儿女历尽周折,千方百计地找她,都找不到。两个月后,吉林省信访站来信,让我去接她,是北京信访部门派人把她送过去的。

  没想到,我去接她时,她把我当成了敌人。我还记得我俩的对话。“你上哪儿去了?”“上北京。”“上北京干啥?”“告你。”“告我干啥?”“你害死了我妈和我妹,我咋不告你?”“你妈和你妹在大庆,我根本没去过那里,怎么能害她俩?”“你诡计多端,你不去,你不会指使大庆的人暗中使坏啊?你还我妈!你还我妹……”说着,她就动手打我。

  她认为,她妈和她妹是被人暗害了,而我就是罪魁祸首。

  我领她看过一次病,是把她骗到医院的。我对她撒谎说:“有个人说他是你们治新屯老王家人,你去看看,认识他不?”她信了我的话,跟我去了医院。没敢挂号,没敢写病志,没敢使用检查仪器,大夫也没敢穿白大褂,只和她随便唠嗑,观察她的语言动作。她出医院大门时,一回头,看见大门牌子,顿时炸了庙:“什么?精神病院?我没病!你竟把我领到这里来?张库,我跟你没完!”

  过后,我去见大夫。大夫说,她有狂想症,是精神疾病的一种;此病多由心理上剧烈的刺激引起,当一个人坚持的信念与社会现实相抵触时,就很容易患上狂想症;这种病主要表现为缺乏对人的基本信赖,比如喜怒无常,胡乱猜疑,胡说八道……

  不过,大夫说,她的病还没有达到精神完全分裂的程度,暂时可以不入院,开点药先给她吃,或许能有好转。

  吃药也不可能,因为她至死不吃药。直到她去世,这病也没治过。

家里单位,疯狂闹腾

  除了儿女,淑清谁都怀疑。比如,她到粮店买粮食,指责粮店卖的粮食有问题。她把米、面等各样粮食分成大包、小包,拿到公社领导哪儿、拿到派出所,要求化验粮食里是否有人下毒。

  这回,我家里有戏唱了。她不许我进厨房,不许我买米买菜,不许我接近水缸。为啥?怕我下毒。吃饭时,她不许我盛饭,必须是她亲手盛一上碗饭,递给我,我吃两口,她再把我吃过的那碗饭拿过去,她吃。为啥?我吃过的,肯定没下毒。我在家,她就打我、骂我,没头没脑。她还把切菜刀高高地举起来,咬牙切齿地要砍我,吓得我落荒而逃。为了躲她,我在家的时间减少了。

  她犯心口疼病的时候,疼得全身冒汗,大叫不止,从炕头儿滚到炕梢儿,又从炕梢儿滚到炕头儿。我买来药,她宁死不吃。她说:“你害我得了这病,你还下毒,想药死我啊!”我又请大夫来,大夫装好打针药,她给打碎在地,骂我:“张库,你这个豺狼,丧尽天良,又让大夫来害我……”

  我的工作单位也有戏唱了。因为淑清怀疑邻居害她,经常与邻居打仗,为了改变环境,我离开了永吉十六中,调到西阳公社教育办当业务辅导员,家也随迁到西阳镇。在教育办,我写材料、搞辅导、组织公开课,干得很顺手,和教育办的郭主任关系也不错。可淑清却怀疑郭主任与我合谋害她。在召开全公社教师大会的时候,她突然闯进会场,抢过讲话人的麦克风,大骂郭主任:“郭××,你这个杂种,张库指使你害我你就害?”为此,公社党委领导指责我:“张库,你对教育办领导有意见可以提,干啥指使老婆大骂?”并令我在另一次教师大会上检讨、道歉。我说我家里的是病态,她骂郭主任不是我指使的,可是没有人相信我。

  实在没办法在这个单位办待下去了,我又转到了位于江密峰公社的永吉十一中。十一中书记朱国曾是我在大绥河工作时的同事,关系也不错,他让我当代理学生处主任。我家也随迁到学校家属宿舍。可好景不长,我上班没多久,淑清就到书记室大骂:“朱国,你是什么东西?在大绥河时你就害我,到这里和张库合伙害我更方便了……”这还不算,淑清总是怀疑家属宿舍的邻居害她,朱书记就让学校在离家属宿舍二里远的北山根———学校的田地边给我家盖了一间简易房,这里原先已有一户人家。因为离这里五六十米远有几座坟,淑清又跑到学校找朱书记算账:“朱国,你让我和鬼一块儿过日子!你安的什么心?”

  永吉十一中我也无法待了,我又申请调到黄金大队黄金小学当校长。为了离别人家远点,且能独门独院,大队张书记在河边批给我一个房场,并找人帮我盖了两间房子。我们一家搬进去不久,适逢公社教育办在黄金小学召开教育现场会,公社教育办领导、大队领导、各校教师代表前来参加。就在会议快结束的时候,淑清突然闯进会场,拽着我的脖领子喊:“张库,你把这么多人弄到这里来,要干什么?你说!你说!你还嫌害我的人少吗?”她转而又骂大队书记:“张麻子,你是什么大队书记?表面上帮张库盖房子,暗中给我下毒。书记?狗屁不是!呸!”经她这么一闹腾,该现场会不欢而散。

  这里也无法待了,我又调到缸窑镇永吉六中教导处当干事,住学校的宿舍,家也随迁过来。淑清经常趁课间操时闯入操场大闹,使学生无法正常活动,时间长了,我还是待不下去。就这样,我先后调转了十多个工作单位,在永吉县几乎转了一圈,都是由于淑清的闹腾,我在哪儿都干不长,简直无容身之地。

  我决心离开永吉县。1981年,我申请调到了舒兰矿务局。家也搬了过来,住矿务局天合煤矿的房子。矿务局教育处领导看我档案,了解到我曾考上北京师范大学,又是吉林教育学院中文系本科毕业,还是党员,就把我分配到舒兰职工大学当教师,教文选、写作、哲学。1986年,我被评上大学讲师。

    她的狂想症有间歇性,犯病时对我恨得咬牙切齿,好的时候对我也有怜悯之心和疼爱之意。于是,我对她撒了个弥天大谎:“淑清,我在单位犯错误了,咱们离婚吧,不然我还得被人家抓起来……”也许是“文革”时我挨整给她留下的印记太深,我的谎言起了作用,她同意离婚……

权衡利弊,骗妻离婚

  自从淑清患上狂想症这么多年来,我渐渐地发现了两个秘密,一是我在家她就闹腾,我不在家她就安静,她和儿女在一起啥事没有;二是我对她的好心都变成驴肝肺,我在她跟前不但照顾不了她,反而害得她病情加重。唉!我干脆离开这个家,跟她离婚算了,也许离婚对我、对她都不是坏事。

  我想到离婚,还有一个原因。以前她闹腾那么多年我为啥没和她离婚?因为孩子尚小,都在念书。现在为啥要离呢?孩子大了,我能撒开手了。当时,5个孩子4个已结婚,最小的儿子正在上高中,如果能考上大学,可由我供到大学毕业。可是,我要离婚,她能同意吗?儿女能接受吗?至于儿女,先不让他们知道,等他们知道了,生米已经煮成熟饭……

  经过一段时间的思想斗争,我权衡利弊,最终下决心与淑清离婚。我也是人,我也需要过正常人生活,再也经不起她的闹腾了。可淑清有狂想症,这婚怎么离啊?我冥思苦想,觉得有几点对离婚有利,一是她没有精神病诊断,即没有法定不许离婚的凭证;二是众人也没有公认她有精神病;三是她生活能完全自理,洗衣、做饭、买菜……什么都能做,只要有钱花,她能独立生活得很好……

  这样,与她办离婚手续还是有可能的。她的狂想症有间歇性,犯病时对我恨得咬牙切齿,好的时候对我也有怜悯之心和疼爱之意。于是,我对她撒了个弥天大谎:“淑清,我在单位犯错误了,咱们离婚吧,不然我还得被人家抓起来……”也许是“文革”时我挨整给她留下的印记太深,我的谎言起了作用,她同意离婚。办手续的时候,她提出要5个孩子,要全部家产,要求我供养最小的儿子上大学。她说得有理有据,有板有眼,办事员根本没看出她有什么精神问题。

  我们是1985年春天离的婚。离婚当天,我净身出户,怀揣离婚证书走出家门,来到东山岗坐在地上。那饮烟袅袅的房子是我的家啊!我却离开了它。我卸掉了身上的千钧重担,却并不感到轻松,因为我又欠下淑清一笔情债,从此背上了一个沉重的十字架。

破镜难重圆,忏悔伴终身

  淑清一生清白,我也没有外遇,而且都过了大半辈子了,可我们却离了婚。是我走错路了,我迈出离婚这一步,是我自私,是我缺德。我抛弃了她,在她身患精神病的时候,而我付出的代价是自己永生不得安宁。

  离婚后,为了改变生活环境,我又调到了吉林市第五十五中学,直到退休。我节俭用度,每月除了给小儿子念大学寄去一笔钱外,再另外寄给小儿子200元,让他转交给淑清。她没有工作,没有工资,我必须给她一定的生活费。但我直接给她,她坚决拒绝。

  离婚后,淑清坚持一个人过。她一个人住在舒兰矿务局天合煤矿给的那个房子里(我调走后,跟矿务局协商,房子不收回)。我想,她若能好转,我在吉林市租个房子,接她过来,我们仍在一起过日子,如果能过下去,可以复婚。我抱着希望从吉林市到舒兰去看她。我敲门,她不开,我借邻居敲门进屋之机,跟着进了屋,把买来的水果递给她。我说:“我买的这四样水果都是外国进口的,可好吃了,你都没吃过,尝尝鲜吧?”她双眼现出异样的光,说:“你还来害我啊?你这些水果都有毒,谁吃?”说着,她把这些水果都撇到了窗外去了。此后,我又去看过她几次,也都是不欢而散。我和她再在一起过日子的梦想破灭了,破镜难重圆。

  1994年,我再婚了,对方是商店的收款员,比我小16岁,至今我们都生活得很幸福。可越是这样,我越是觉得亏欠淑清太多,越是觉得对不起她。

  也许,我压根就不应该离婚,就是叔清把刀真的架在我的脖子上,我也不应该离开那个家。就是她不容我的照顾,我也应该陪着她生活,这样做才是真正的男子汉,才是真正的大丈夫。我是穷人家的孩子,意志竟然这么薄弱,遇见困难就逃避,完全失去了劳动人民的本性,失去了道义和良心。

  因为我离婚又结婚,有个儿子对我大打出手,我只是忍受。从我们离婚到淑清去世前这19年里,5个儿女都不和我来往,逢年过节也没有一个孩子来看望我,我也没有怨言。我对不起淑清,也对不起儿女,不配做他们的父亲。人说我供养两个儿女高中毕业、三个儿女大学本科毕业,儿女应该感恩,我却认为培养儿女成才是父亲应尽的责任,从来不想让儿女回报什么。无论我为儿女奉献多少,也弥补不了我对他们母亲的亏欠,更无法安慰他们受伤的心灵。

  其实,从淑清患狂想症到她去世,这些年里,尽管她病态的时候多,正常的时候少,但在我遇到困难时,她还是关心我的。那是我退休以后,已经再婚了,由于胳膊上长了一个囊肿,住院两个多月。出院后,我胳膊上缠着绷带去舒兰看望淑清。这次她没有撵我,更没有打我、骂我。我临走时,她还送我到火车站,塞给我20元钱,让我补养身子。我不要,她非给,我只好收下了。一想到这个细节,我就心酸流泪。

  淑清,我知道我错了,请你原谅我吧!知错能改,善莫大焉,我发誓我要改错,来世一定陪你到底。我已叮嘱儿女,我去世后把咱俩的骨灰合葬在一起,让我们永远做夫妻。我要寸步不离地陪着你,不让你孤独,不让你无助,你打、你骂我都心甘情愿,再也不会逃离你了。

张库

 

标签: 精神病 离婚

作者:黑白世界 分类:亲人 浏览:1522 评论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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