忏悔录 人谁无过 过而能改 善莫大焉

为了报复爷爷,我给他做了一顿硬米饭

那顿硬米饭,像是永远地留在了我的胃里,无法消化。 ———作者



  爷爷如果还在,应该是九十几岁高龄的老人了。在他离开的这几年里,步入不惑之年的我,才深深地体会到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悲哀。我年少时对爷爷犯下的错,在不眠的暗夜里,像一只毒虫一样,啃噬着我苍凉的记忆。也许,那一次我犯的错,爷爷根本没有察觉;也许,爷爷认为我只是一时顽皮……

  爷爷一辈子生活在吉林省九台县其塔木乡刘家村,这里也是我的故乡。爷爷出生在新旧社会交替的年代,少年时给地主当长工。我小时候常听爷爷说,他那时是世界上最穷的人,连撒尿都要撒在别人的墙根下。想不到的是,新中国成立后,这一点却成了爷爷最大的荣耀,因为他被划分为雇农,是受压迫、受剥削最重的阶层。爷爷也因此娶到了成分不好的奶奶,还生了爸爸和姑姑。奶奶是地主家的大小姐,在那个时代背景下,奶奶应该是高攀爷爷了。

  从28岁到38岁,这10年光景,应该是爷爷一生中最幸福的光阴了,因为他有奶奶相伴。爷爷38岁时,奶奶死于肺病。当时,爸爸11岁,姑姑9岁。爷爷终生没有再娶,并且清清白白地活了一辈子。

  小时候,每到清明节和爷爷去上坟,爷爷都要把我们姐弟叫到奶奶的坟前,让我们多磕几个头,多给奶奶烧几张纸。他常常要在奶奶的坟前坐很久才离开。我和弟弟们笑话他,说他那么大年龄了还想媳妇。如今,我已经为人妻、为人母,能体会到爷爷失去另一半的痛苦和孤寂。

  听爸爸和姑姑说,爷爷一生中最痛苦、最艰难的日子就是奶奶刚刚离去的那几年。当时,爷爷一个人一边要挣工分,一边还要照顾年幼的爸爸和姑姑。在那个吃大锅饭的年代,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。最困难的时候,全家人一把爆米花就是一顿饭。爸爸需要一元钱的学费,爷爷要挣一个月才能凑齐。冬天的时候,姑姑连双手套都没有,还要干烧火、做饭等家务活,一双小手冻得肿成了“小面包”……

  爷爷是不喜欢向人倾诉的,从小到大,我从未听过他抱怨和叫苦。那段他独自一人拉扯爸爸和姑姑的艰难岁月,他从来不提。

  爷爷这一生最感谢的就是共产党。他常说,没有共产党,就没有他的今天。在我幼年时,每逢晚饭后,爷爷心里高兴的时候,总爱唱两首歌。一首是:“敬爱的毛主席,我们心中的红太阳……”另一首是:“雄赳赳,气昂昂,跨过鸭绿江……”后一首应该是唱给二爷的。二爷是爷爷唯一的弟弟,在抗美援朝期间,没结婚的二爷牺牲在朝鲜战场上。

  现在想来,我对爷爷所做的错事,也许是我对爷爷积怨已久的缘故……

  记得我七八岁的时候,爷爷在生产队当饲养员,专职养马,每天从早到晚都在生产队的大院里,只有吃饭的时候才回家。

  爷爷养的马膘肥体壮,可我们几个小伙伴对他养的马不感兴趣,却对他烀的马料感兴趣。因为马料里有炒熟的黄豆,里面加了少许的盐,还有一些高粱、玉米什么的。马料储存在爷爷睡觉房间门旁的大箱子里,他给马添草的时候就放一些在里面。我和小伙伴们常常趁爷爷不备的时候去偷那大箱子里的马料,挑里面的黄豆吃。不知是因为偷来的,还是那个年代好吃的东西太少,或许是小伙伴们在一起抢着吃的缘故,每次心惊胆战地偷来,我们都吃得格外香,没吃够就没了。

  有一天,趁爷爷回家吃饭的时机,我和六七个小伙伴又来到那个让我们流口水的大箱子跟前,你一把我一把地往衣兜里猛揣。正当这时,忽听一声大吼:“小兔崽子,干啥呢?”我们被爷爷堵个正着。小伙伴们呼啦一下都跑散了,只剩下我还倚在那个大箱子旁,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。我当时想,爷爷是自家人,不会把我怎么样。可是,出乎我的意料,爷爷当场踢了我两脚,并让我把衣兜里的马料全掏出来。我边哭边掏,然后把门一摔,哭着跑回家去。从此,对爷爷的那份小怨恨就留在我幼小的心灵里了。我觉得爷爷拿我当外人。现在想来,爷爷是不想贪公家一点便宜,哪怕是一粒黄豆。

  13岁那年发生的一件事,又加深了我对爷爷的不满。

  那年夏天,爷爷被选为生产队的看青员。多少年来,爷爷的大公无私是有口皆碑的,像这样的差事应该非他莫属了。对爷爷的这个差事,爸爸妈妈都不同意。因为明摆着,这是一个挣钱少又得罪人的活。看青员就是玉米将要成熟的时候,为了防止有人掰青玉米棒子,专门在田间地头看守的人。在那个吃大锅饭的年代里,有哪家口粮够吃的?所以在青黄不接的时候,偷玉米棒子的人很多。

  有一天晚饭的时候,我听见爷爷对爸爸说:“今天,张老三(化名)媳妇偷苞米被我抓着了,她给我跪下了,还想用男女关系的事拉拢我,我把她连人带赃物送到生产队去了。”爸爸没有发表意见,可脸上已经露出不高兴的样子。我听见爸爸背着爷爷对妈妈说:“咱爸一天到晚总干得罪人的事,劝他还总发火,这回又把张老三媳妇那个泼妇给得罪了,有好瞧的了。”

  果然,几天后,小弟弟出去和伙伴们玩的时候,被张老三家的两个儿子痛打了一顿。他们还扬言说,如果爷爷再管闲事,他们还要打。

  小弟弟被打以后,爷爷的工作态度依旧没什么改变,后来还做了许多得罪人的事。全家人对他的做法都很恼火,认为爷爷因为给生产队看青,把许多乡邻都得罪了,不值得。从那时起,爷爷在我心里留下的阴影也愈加浓重。他和我说话的时候,我也总是爱理不理的,甚至在心里偷偷地想:家里要是没有他多好!

  在我上高中的时候,爷爷已经是年近70岁的老人了。农村包产到户了,取消了生产队,那些得罪人的差事不再找爷爷了。农忙的时候,爷爷还能帮把手,全家人也为此松了一口气。谁料想,爷爷爱管闲事的毛病依然无法改掉。

  我上高三的时候,家里因为一些事,没少麻烦邻居王婶。眼看要到春节了,妈妈抓了家里唯一的一只大红公鸡,送到王婶家表示感谢。那天晚上,爷爷在院子里喂鸡的时候,怎么也找不到那只大公鸡了。他就去问妈妈,妈妈说送给了邻居王婶。爷爷听了,二话没说,抓起一只最老的母鸡直奔王婶家走去。不一会儿,爷爷就拎着那只大公鸡回来了。妈妈见了,非常生气,却又不敢和爷爷争吵,只能默默地在屋里流眼泪。我见状问妈妈怎么了,妈妈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了一遍。看着妈妈那悲伤的样子,我的心像被揪了一下,很痛,对爷爷几乎达到了一种憎恨的程度。我夺门而出,大声质问爷爷:“你为什么用老母鸡换回大公鸡?”爷爷说:“家里只有这只大公鸡了,明年还指望它做种抱鸡崽儿呢!公鸡母鸡吃起来不都一个味儿吗?”我大声吼道:“可你今天这事儿,正常人能干出来吗?”爷爷没有再发表意见,依然喂着他的那群母鸡和那只唯一的公鸡。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。

  1996年7月,我大学毕业了,在家等待分配工作。当时,家里因为供我和三个弟弟上学,已是负债累累,妈妈又在这个时候患冠心病住进了医院,这对家里的情况来说,可谓雪上加霜。于是,做饭、洗衣等家务事自然落在我这个家中唯一的女孩身上。

  爷爷当时已过古稀之年,满口牙也已所剩无几。他不再多管闲事,话也很少。在我的意识里,爷爷俨然已成为一个可有可无的家庭成员。

  有一天,晚饭我煮得稍硬了些。吃饭的时候,爷爷说:“秋啊,饭整硬了。”听了爷爷的话,正处于工作无结果、妈妈生病、家务事烦心当口儿上的我,冷冷地说:“有人做就不错了,别挑三拣四的!”

  饭后,我见爷爷舀了一匙小苏打,喝了。爷爷胃不好,不舒服的时候就喝小苏打,当时我也没在意。

  第二天做饭的时候,想起爷爷的矫情,我仍然很生气,就故意往米里又少加了一些水,饭变得更硬了。吃饭的时候,爷爷只吃了一口,便说:“秋啊,昨天的饭剩了吗?给我拿来吧!”我没好气地把那碗冷冷的剩饭端到爷爷跟前,心里却在暗喜:“看你还多事儿不!”

  我足足在家等了半年,在九台县的工作单位才通知我上班。这期间,我也足足做了半年的饭。

  自从那次之后,爷爷再也没有挑剔过我做的饭。直到爷爷87岁去世的时候,我都不知道爷爷是否知道那顿饭是我故意做硬的,我也一直没对任何人讲过。我想,对我的小伎俩,爷爷一定心知肚明,只是在他内心深处,我永远都是个孩子,他是很爱我的。

  2005年的冬天,最冷的12月份,妈妈打来电话,说爷爷病了,这次好像很重。接到电话的当晚,我几乎一夜未睡,想起爷爷这孤独的、耿直的、寂寞的一生,我竟然有一种强烈的失落感。爷爷对我的好,像放电影一样在我眼前一幕一幕地浮现……

  听妈妈说,我刚出生时患了舌头发白发硬的病,不能吃奶。听说离家三十多里地的老李太太专治小孩的疑难杂症,爷爷趟着没膝的大雪,拉着爬犁,接来了老李太太,我才活了下来。

  记得我8岁时第一天上学,是爷爷去集市上给我买了花书包,并亲手帮我背上。

  在那艰难的日子里,爷爷用他买烟叶省下来的钱给我买香甜的花生蘸。

  爷爷种葡萄、栽桃树,把每年结下的第一串葡萄或者第一个桃子摘给我吃。

  当我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时候,爷爷是最高兴的人。他奔走相告、逢人便说:“我孙女真行!考上大学了!这是我们老刘家的第一个大学生啊!”

  1998年1月20日,我结婚那天,爷爷是最舍不得我的人。他默默地看着我化妆、穿嫁衣,把他的老羊皮袄放在我的婚车上(当时农村有把翻毛的皮大衣盖在新娘身上的习俗,说是可以辟邪)。当我们两口子与爷爷照相的时候,爷爷老泪纵横,那是我见过的爷爷一生中唯一一次流泪。他一直说着:“秋嫁得远啊,一百来里地,想回来一趟都不容易啊!”我的婚车已走远,爷爷还站在寒风中遥望……

  接到妈妈电话的第二天,我早早地回到了娘家。爷爷躺在床上,意识依然清醒。见我来了,爷爷抬眼看了看我,说:“秋来了啊?吃饭了吗?”便没有再说什么。

  我本来已经和爸爸商量好,次日一早就送爷爷去医院,可谁知道,爷爷在当天晚上就永远地离开了我们。也许爷爷就是在等着看我最后一眼吧。

  送走了爷爷,很长一段时间里,我都不能从悲伤的情绪中走出来。我为了报复爷爷而做的那顿硬米饭,像是永远地留在了我的胃里,无法消化。

  其实,亲情就像太阳,每天东升西落,悄无声息地温暖着我们的日子,照亮了我们的生活。它的平淡,它的自然,它的持久,让我们接受得理所当然,受之无愧,不知珍惜。人生,有些东西可以追回,有些东西一旦失去将永不再来。

  刘艳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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